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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目标责任书

发布时间:2014-05-09  来源:本网  点击量:289

广元市实验中学

校园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目标责任书

为在全校师生中深入开展校园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搞好国家级卫生城市的创建工作,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学校”活动的通知》(川教函〔2011366号)、市教育局《关于认真做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学校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广教函[2011]13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我校校园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目标责任书。

一、本责任书由各年级组分管德育工作的副组长、各班主任向学校政教科签订。政教科是全校环境综合治理的第一责任科室,各年级组分管德育工作的副组长是本年级管辖区域内环境综合治理的第一责任人,各班主任是本班管辖区域内环境综合治理的第一责任人。

二、本责任书期限从201391日起至201491日止。

三、本责任书的考核工作由学校政教科负责。

四、本责任书考核内容:

(一)、总体责任目标:以构建整洁、安全、和谐的广元市实验中学为总体目标,彻底整治校园内及周边环境,切实解决校园内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集中开展校园环境综合治理:

1、实现校园洁净卫生。保持校园清洁,着力避免出现痰迹、烟头、纸屑、瓜果皮核及其他垃圾、污水等;学生公寓基本做到无蝇、无鼠、无蟑螂、无蛛网、无尘、无污物、无异味、无“牛皮癣”等。

2、做到整齐规范。校内杜绝车辆乱停、物品乱放、墙壁乱涂、线网乱拉等现象,学生宿舍物品摆放整齐。

3、加强学生的养成教育,提高学生文明素养,为社会培养有环境意识的新人。把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相关内容融入课堂教学和班团队活动,对学生开展文明卫生常识、法律法规知识等的普及培训工作,转变观念,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通过教育引导、榜样示范、优化环境、严格管理机制,将道德约束与制度、法律约束相结合等措施加强学生的养成教育。

(二)校园环境综合治理责任管理及考核内容

1、教室:每班对卫生死角要进行经常性清理,如饮水机周围、电视柜内外、讲台内外等,保持教室内干净、整洁,具体责任管理内容如下:

①、桌椅:无乱写乱划乱刻,桌子抽屈干净,无垃圾,桌椅摆放整齐。

②、地面:教室地面要保持干净,无口香糖痕迹、无痰渍,无灰尘、无果皮纸屑等,卫生工具摆放整齐,井然有序,垃圾桶、字纸篓干净、无异味。

③、门窗:教室前后窗台玻璃无灰尘污渍,教室前后门无乱贴、乱挂现象,保持干净。

④、设备:教室用电开关、饮水机开关、计算机柜、电视柜及灯管随时保持干净、整洁。

⑤、墙壁:无乱贴、乱画、乱挂现象,教育学生用钢笔时不乱摔,室内无脚印痕迹、球印痕迹、无灰尘痕迹、无蜘蛛网等。

⑥、门前三包:门口走廊的墙裙、地面等无任何积尘物、无口香糖痕迹,墙体无脚印痕迹、球印痕迹、无灰尘痕迹、无蜘蛛网等。

⑦、教室、走廊、楼梯间每天必须用拖布拖干净,走廊、楼梯间的墙壁、护栏每天擦干净。

⑧、严禁学生将食品带入教室,教育学生不得将垃圾向窗外乱丢。

2、公共区域:公共区域卫生实行包干制,统一由学校艺体卫科安排。

①、清洁区无杂草、落叶、瓜果皮、纸屑、烟头、污水等。

②、花坛内无瓜果皮、纸屑、垃圾袋等杂物,花坛瓷面无灰尘污物等。

3、公共设施:爱护公物,不在课桌椅、建筑物、通告栏、卫生公布栏、消防箱等地方乱涂乱画乱刻写。

4、教学楼厕所

厕所必须每天打扫干净,及时清除粪便,冲洗便槽便坑和消毒、灭蝇、灭蛆,彻底解决教学楼厕所的“脏臭”问题,使之长期保持清洁卫生。

5、学生寝室

①、地面:寝室地面要保持干净,无口香糖痕迹、无痰渍,无灰尘、无果皮纸屑等,寝室物品摆放整齐,井然有序,垃圾桶、字纸篓干净、无臭味。

③、门窗:寝室前后窗台玻璃无灰尘污渍,寝室无乱贴、乱挂现象,保持干净。

④、设备:寝室用电开关、灯管随时保持干净、整洁。

⑤、墙壁:无乱贴、乱画、乱挂现象,室内无脚印痕迹、球印痕迹、无灰尘痕迹、无蜘蛛网等。

⑥、门前三包:门口走廊的墙裙、地面等无任何积尘物,墙体无脚印痕迹、球印痕迹、无灰尘痕迹、无蜘蛛网等。

⑦、寝室每天必须用拖布拖干净,走廊、楼梯间的墙壁、护栏每天擦干净。

⑧、寝室厕所必须打扫干净,及时清除粪便,冲洗便坑和消毒、灭蝇、灭蛆,保持厕所无异味。

⑨、严禁学生将食品带入寝室,教育学生不得将垃圾向窗外乱丢。

(三)、校园环境综合治理的维护保持

1、每班每天安排好管辖区域内的清洁卫生工作,认真做好清洁。

2、每天每班安排2—3名同学清洁值日,对本班的教室、寝室、公共区域进行维护检查,每天或每周进行总结、评比;

3、教育学生不乱丢垃圾,随时将垃圾入垃圾筐内,最好每个班发动学生带垃圾袋。

4、各年级分管德育工作的负责人、各班班主任应经常对管辖区域内的清洁卫生进行检查巡视,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要教育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及行为习惯,加强学生的养成教育,树立良好的班风、学风和校风。

五、奖惩:对在组织、落实、实施校园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中成效显著的年级、班级及个人,由学校根据相关规定给予通报表彰和奖励;对工作不力、效果不明显的责任年级、班级、及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并不得参与德育系列的评优选先。

六、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分别由学校政教科、班主任、各年级分管德育工作的负责人各持一份。

政教科:

年级组(班主任):

二〇一三年九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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