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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实验中学禁烟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4-05-09  来源:本网  点击量:280

为了进一步推进文明校园、和谐校园建设,更好地为全体师生创造良好的学习、工作、生活环境,切实维护师生的身体健康,根据国家教育部《关于在全国各级各类学校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活动原则、对象

学校禁烟工作遵循“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原则,由学校禁烟工作领导小组实行统一领导。

学校禁烟工作的主体是全体师生员工。在禁烟工作中,教职工要充分发挥表率作用,要引导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各部门要依据本方案密切协作,齐抓共管,最终实现无烟学校的目标。

二、成立禁烟工作领导小组

  长: 程 勇

常务副组长:祖晓燕

副组长: 银新文  梁开寿 张中华  母代东   李泽宝

成  员: 罗银相  朱秀兰  贾军朝  李兴全 何剑元 杨 达 石 磊 付光勇 涂元峰  于吉怀 刘 浩 张晓松 杨思照  罗德坤 苟钦朝

领导小组下设两个工作小组:  

1、教职工禁烟工作小组

组  长:梁开寿  

副组长:刘  浩 张晓松

  员:各科室负责人和年级组长  

2、学生禁烟工作小组

组  长:祖晓燕   

副组长:罗银相 王尧  杜建平 龚琦  赵飞入 陈 东

  员: 年级组长和各班班主任  

各科室、各年级要紧密配合积极开展禁烟工作,定期召开工作小组会议,安排布置禁止吸烟活动的检查和落实工作,及时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对严重违反禁烟规定的,由禁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处罚。  

三、禁烟工作的教育宣传。

禁烟工作的宣传由政教科、工会、团委具体负责。  

1. 加强宣传,创造良好的禁烟氛围。为了提高全校师生对吸烟有害健康的认识,首先组织教师认真学习上级文件精神。其次利用班团会活动时间组织学生认真学习“守则”“规范”。 向全校师生讲明烟草危害性、不尝试吸烟、劝阻他人吸烟、拒绝吸二手烟等禁烟行为。通过学习,提高全校师生对禁烟的认识,人人参与禁烟活动,自觉抵制烟害,创造良好的禁烟氛围。  

2.在学校醒目位置设立禁烟标志,办健康教育专栏,利用黑板报、校园网络、校园广播宣传禁烟法规,通报吸烟状况,介绍吸烟对健康的危害,对社会的不良影响。  

3.建立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禁烟网络,学校要在净化学校环境的同时,将禁烟活动逐步延伸到家庭、社会。召开家长会,向家长宣传吸烟的危害,要求家长不当着孩子的面吸烟,及早戒烟,教育学生不吸烟,卡住学生买烟经济来源。通过宣传,让更多的人知道学校是禁烟学校,商店不能出售香烟,共同为学生创造优美舒适的学习环境,关心学生的健康成长。  

三、积极创建无烟学校  

1.校园内(包括建筑物内,操场等室外区域)无人吸烟,校园内无烟蒂、无吸烟者。   

  2.校园内重点区域,如大门、教学楼、行政楼、实验室、会议室、教师办公室、图书阅览室、教职工和学生食堂、楼道、卫生间等有醒目的禁烟标识。   

  3.校园内不设置吸烟点,不摆放烟具。   

  4.校园内禁止出售烟草制品。   

四、吸烟处罚措施  

1.严禁学生在校内任何地方吸烟,若发现学生吸烟一次者,在班上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并扣除班级常规量化考核分5分,给予吸烟学生记大过及以上处分。  

2.凡有吸烟行为的学生,该班级不能评为优秀班集体,班主任不能评为优秀班主任。

3. 凡有吸烟行为的学生,不能评为三好学生,不能享受各种经济资助。

4.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科室负责人负责本科室及分管场所的禁烟工作,各年级组长负责本年级的禁烟工作,各班班主任负责本班的禁烟工作。  

5.若发现教职工吸烟一次,批评教育;吸烟两次,全校通报批评,年内不能评优。

6.教职工办公室内若发现吸烟现象,在全校通报,本部门或年级组(教研组)不能评优。

五、监督检查

1.年级组负责各年级教学楼的检查;教科室负责教师办公室的检查;政教科负责校园环境和公寓区的检查;后服中心负责食堂、小卖部的检查。

2.对检查出学生吸烟的由学生禁烟工作小组处理,教职工吸烟的由教职工禁烟工作小组处理。

3.检查分定期检查、随机检查、日常督查,对不遵守禁烟规定的办公室及相关人员提出劝阻,并认真作好记录。对做得好的进行表扬。

   

二○一四年三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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